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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6-29]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1732次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42      

 

(联系人及电话:景云星0871-68013911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行为,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目标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100%

二、职责分工

目前省应急厅涉及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内设处室有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执法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非煤矿山处。

安全生产执法处牵头负责厅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按计划完成本处负责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依职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负责完成本处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依职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其他涉及处室负责完成本处室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当场处理的依法责令整改或者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移交安全生产执法处或者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办理。

、执法人员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省应急厅7个相关处室实有人员39名。其中,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33,占实有人数的84.6%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1年全年365天,除去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104个双休日,剩余为法定工作日250个。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0)×执法人员数量(33=825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应急管理部或者省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1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为4356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含补休),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1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合计为3267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8250其他执法工作日(4356非执法工作日(3267=627个工作日。按检查每家企业至少2名监督检查人员,平均占用3个工作日(含复查所需工作日)计算,2021年,全厅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监督检查工作日(627)÷参与每户企业监督检查人数(2)×所需工作日(3105户。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检查范围,确定2021年度重点检查所管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计67户,其中非煤矿山25户、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10户、工贸行业18、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机构5、特种作业3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6。重点检查数占年度计划检查数的63.8%

(二)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的一般检查范围,确定2021年度一般检查所管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计38户,其中非煤矿山16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5工贸行业8,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3特种作业2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4。一般检查数占年度计划检查数36.2%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监管职责及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科学统筹制定每月、每季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实施,避免任务扎堆,影响工作进度。执行本计划过程中出现重大调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备案。

采取“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监督检查+专家”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从粗放式、运动式监督检查向精准化、实效化监督检查转变。要按照“谁检查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

(三)各有关处室在监督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规范使行政执法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有关处室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

(四)各有关处室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对监督检查实行台账管理,20211225日前将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执法处,安全生产执法处将进行通报

(五)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维护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政风险防控等要求,针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逐项落实防控措施,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附件: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105户)

来源::http://yjglt.yn.gov.cn/nsjg/aqsczfc/202104/t20210409_1049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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