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成型施釉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报考流程
陶瓷成型施釉工指的是操作设备,进行陶瓷坯料注浆、压制、挤制、注射等机械成型或手工成型,以及在陶瓷坯体表面施釉的人员。
陶瓷成型施釉工的工作内容:
1. 操作压力成型机,将半干压粉料压制成陶瓷坯体;
2. 操作旋转压坯机,滚压陶瓷坯体成型;
3. 操作练泥机和挤压机,挤制陶瓷坯体;
4. 操作等静压成型机,将半干压粉料压制成陶瓷坯体;
5. 操作注浆成型设备,浇注陶瓷坯体;
6. 操作喷注成型机,注射成型陶瓷坯体;
7. 使用手工方法,将成品泥制成具有预定形状和尺寸的坯件;
8. 使用设备或工具,进行陶瓷坯体修整;
9. 操作淋釉、喷釉、甩釉、浸釉等设备,进行陶瓷坯体施釉;
10. 操作干燥设备,烘干陶瓷坯体;
11. 维护保养设备,处理设备运行故障。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更多技能培训与证书报考请咨询18206863120(微信同号)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 以上者皆为合格。
鉴定时间 :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min;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40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300min;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4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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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 以上者皆为合格。
鉴定时间 :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min;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40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300min;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4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