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工指的是从事冷藏商品的搬运、堆码、保管和对库房内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人员。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初级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 (一)食品冷却 | 1.能合理码放冷却物 | 1.食品冷却、冻结的温度和时间知识 |
(二)食品冻结 | 1.能合理码放冻结物 | l.食品冷却、冻结的温度和时间知识 | |
二、 | (一)库房消毒 | 能正确使用消毒器具和消毒剂 | 1.消毒剂的种类和消毒器具性能知识 |
(二)过磅 | 1.能正确称量冷藏品 | ||
(三)包装 | 1.能操作包装机械包装冷藏品 | ||
三、 | (一)储藏品堆码 | 能根据不同类别正确堆码储藏品 | 1.冷库堆码规范 |
(二)减少干耗的操作 | 1.能对储藏品进行遮盖 | ||
(三)库房环境保证 | 1.能正确测量和记录库内温度、湿度 |
中级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 (一)食品冷却 | l.能维护、保管冷却器具 | l.食品冷却、冻结器具基本知识 |
(二)食品冻结 | 能维护保管冻结器具 | ||
二、 | (一)库房消毒 | 1.能配制消毒剂(液) | 1.消毒剂的配置方法 |
(二)质量检验 | l.能对冷却物、冻结物储藏品的外观品质、规格、包装进行鉴别和测量中心温度 | ||
(三)包装 | 能维护、保养包装机械 | ||
三、 | (一)储藏品堆码 | 1.能正确组织堆码储藏品 | 1.食品在冷藏过程中的干耗知识 |
(二)库房环境保证 | 1.能正确选定库内温度、湿度测点 | ||
(三)问题处理 | 能组织并处理储藏过程中出现的倒塌、堆放、保质等一般技术问题 |
高级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 | 食品冷却和冻结 | 1.能对冷却、冻结食品提出码放改进方案,以节约能源,提高效率 | 与食品冷加工相关的工艺规范 |
二、 | (一)库房卫生 | 1.能指导库房的卫生和消毒工作 | 1.冷藏食品卫生标准 |
(二)质量控制 | 1.能监督各类食品入库的温度、湿度以及储存期的执行情况 | ||
三、 | (一)库房利用 | 1.能审核、检查库容情况,提高库房利用率 | l.楼板承重知识 |
(二)库房环境保证 | 能监督执行库内温度、湿度要求 | ||
四、 | 管理与安全生产 | 1.能监督执行卫生、消防、安全、储存质量、库内设备等制度 | 1.冷库技术经济分析基本知识 |
五、 | 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 能对初级、中级冷藏工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 1.培训计划制定知识 |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更多技能培训与证书报考请咨询18206863120(微信同号)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 以上者皆为合格。
鉴定时间 :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min;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40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300min;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4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 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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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 以上者皆为合格。
鉴定时间 :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min;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40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300min;
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4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