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按照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一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的工作要求,现将第四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行政处罚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一、怒江州怒江国贸硅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捌拾伍元整(小写:¥14285.00);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柒拾元整(小写:¥28570.00)的行政处罚(此案例由怒江州泸水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二、怒江州云南泸水金志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十条,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柒拾元整(小写:¥28570.00);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00)的行政处罚(此案例由怒江州泸水市应急管理局提供)。
三、曲靖市云南红满九州木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5月25日9时,曲靖市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云南红满九州木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木家具生产车间的喷涂未按照有限空间进行管理,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标志牌;该公司板式家具生产线及实木家具生产线处于生产状态,在现场,企业未能提供该项目安全“三同时”相关资料;企业法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提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的行政处罚(此案例由曲靖市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