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部门和组织于2011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大幅度提升现有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 知度和认可度;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态势。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的要求
教育培训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渠道,《意见》就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提出了以下4点要求。
(一)统筹规划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要做好统筹规划。《意见》指出,要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明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建立不同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二)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建设
进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要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建设放在第一位。《意见》提出,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体系。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作风建设,促使他们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培养扎根基层、注重实践、务实进取、甘于奉献、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
(三)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专业培训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在我国 起步相对较晚,对现有社会服务从业人员需要开展专业培训。针对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意见》提出要组织实施三项工程、开展两项培训。其中,第一项工程是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对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二项工程是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他们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与督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三项工程是实施社会工作管 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第一项培训是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提高其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第二项培训是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此外,为了保证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落到实处,《意见》还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干部学院、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要分领域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和教材;三是要加大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四是要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政策和指标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督。
(四)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
专业教育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又一个重要渠道,与专业培训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完整体系。如果说专业培训解决的是“存量”问题,那么专业教育则解决的是“增量”问题。《意见》针对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提出了以下11项要求:第一,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制定科学的专业设置标准,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规范。第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建设,积极推广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促进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相衔接。第三,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第四,发展社会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结构,逐步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第五,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比重,健全实习督导制度,加大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建设力度。第六,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适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 质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第七,建立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制度,鼓励一线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高校授课。第八,系统总结中国社会工作经验和做法,借鉴国外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和教材体系。第九,通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支持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研究。第十,促进社会工作学术团体和平台建设。第十一,加强对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社会工作通识教育。
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的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意见》从以下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
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要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与我国加强社会建设的进程相适应,深入研究城乡社区、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二)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社会建设的重点在基层,要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第一,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专业水平,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第二,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在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探索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第三,在少数民族聚居和信教群众较多的社区,可根据需要配备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民族和宗教事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相关事业单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第二个重要的用武之地,要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具体来讲,对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 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四)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相关社会组织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第三个重要的用武之地,要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按照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原则,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政策,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取财政资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专业评估机制,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五)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
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第四个重要的用武之地,要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 群团组织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优秀人才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相关岗位,鼓励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有人员要善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
在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平台的同时,要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打破行业、地域、身份、所有制界限,放宽视野,拓宽渠道,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流动机制。各级党政机关招录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 作专业人才。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计划,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
(七)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
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系统,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普及志愿理念,强化志愿意识,弘扬志愿精神,倡导志愿行为,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宏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领,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与管理,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丰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
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的要求
人才评价激励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意见》从以下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
在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方面,第一,要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第二,要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 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第三,要支持城乡基层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四,要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工作
薪酬待遇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薪酬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一方面,在事业单位工 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在城乡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同时,重视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三)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
对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但要给予他们物质保障,而且要给予他们精神奖励。要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范围。按照国家政策表彰奖励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针政策和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