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二季度后,昆明市各类项目开工建设势头强劲,文化旅游娱乐活动快速增长,加之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人流、物流、车流增加,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昆明市安委办对五一假期和二季度安全生产风险作出提示:
一、交通运输领域
二季度处于春夏季节交替时期,大雾、强对流、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发多发,涉水路段和桥梁大风给车辆行驶带来安全隐患。随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工,物流运输需求加大,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容易引发道路运输事故,同时影响公路和桥梁安全。五一假期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进出昆明车流较大,存在因长途驾驶、疲劳驾驶、联轴运营、路况不熟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加之五一期间出租巡游车、网约车业务量增加,违规包车、“黑车”非法违法运输问题可能增多。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突出做好临水临崖路段、隧道桥梁、危桥险段等重点部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客货运输、旅游客运等企业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加大对旅游市场违规包车、“背靠背”营运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查处系列专项行动,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网”、微型车、接送学生车辆、“营转非”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
二、文化和旅游行业 二季度,文化和旅游市场迎来旺季,文旅消费促进活动丰富,五一假期群众出行出游需求强劲释放。各类演出展览、旅游外出活动多,景区景点客流量将持续加大。剧本娱乐、文博场所、温泉冰雪、影剧院等重点场所和玻璃栈道、“步步惊心”、蹦极等旅游项目存在安全风险。文化和旅游部门应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园林绿化等多部门抓好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五一假期前全面开展A级、非A级旅游景区景点安全排查,持续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的各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消防安全隐患。坚决清理私设“景点”,严厉打击未经审批开展的游乐项目经营活动,整治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景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提前研判,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景点流量管控措施,精准核定最大游客载量,科学制定客流疏导方案,做好预判,实行预约和落实限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和旅游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等制度,严禁包车挂靠经营、“以包代管”,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管理,保障旅游客运安全。联合气象部门强化预警提示,遇有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情况,广泛发布旅游出行安全提示提醒,充分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三、矿山领域 煤矿主要存在边坡滑坡、坍塌和煤层暴露后自燃火灾、私挖盗采导致事故发生等风险。非煤矿山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采、放矿,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设备,事故隐患未及时排查治理等。预计5月中旬起我市将进入雨季,6月起强降雨偏多,在前期连续干旱后,存在旱涝急转可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压力增大。市级监管部门和重点涉矿县(市)区应督促矿山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边坡角,台阶高度、平盘宽度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完善防灭火系统;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提前部署做好矿山汛前安全检查。应持续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春季攻势”专项行动,突出重点矿山和尾矿库,联合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突击生产和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制造行业 生产经营活动提速,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增多,新、改、扩项目试运行启动,开车安全风险上升。个别企业可能存在为上产能、赶工期,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的问题。监管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点、事故易发环节部位再开展拉网式排查,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查和油气储存企业风险评估,落实高危企业治理措施,强化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及时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强化企业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持续开展“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城中村、出租房、仓储物流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经营的行为。
五、工贸行业 进入二季度,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和夏季气温上升,工贸企业管道疏通、清污、清淤等作业频次增加,由于温度高、湿度大,有毒有害气体容易蒸发聚集,易发生有限空间窒息、中毒事故。监管部门应对造纸、印刷、食品制造等轻工企业加强有限空间指导服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危作业管理制度。同步注意加强对企业的警示教育,有效防止有限空间窒息、中毒事故的盲目施救。督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领域企业对标《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动开展隐患自检自查自改。持续深化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风险防控到位。强化工贸企业五一期间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假期工作,严防管理松懈,加大节日期间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
六、建筑施工领域
进入二季度后,施工企业为提高建设效率,容易发生抢工期、赶进度等现象,昼间作业时间可能延长,户外作业人员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工作易导致事故发生。汛期来临后,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冲击掩埋建设施工项目、员工宿地等突发事件。此外,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和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悬挂作业、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存在安全风险。部分建筑产权人(使用人)不履行建设基本程序,私自违章搭建,擅自拆改建筑结构,暴力装修、违法装修,容易引发事故。各监管部门应抓好房建、市政、重点建设项目、公路、地铁、隧道、水利、人防、农村建房等各类工程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要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稳固。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强化对分包、外包单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要督导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工序规范操作和现场管理,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应深入推进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大对自建房的安全监管指导力度,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七、燃气领域
二季度气温升高,燃气管道设施设备受温差影响,接合部位存在松动、漏气风险。各类建设施工增多,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风险增加。五一假期期间,受旅游外出和各类活动推动影响,大型综合体、酒店、餐饮等非居民用户用气量上升,用户端操作不当、环境通风不良导致燃气使用风险加大。监管部门应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餐饮企业、个体经营户、城中村用户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安全管理础薄弱的单位和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场所、管道和设施设备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管道和设施巡检,定期开展燃气场站设施及燃气管道巡查检查,及时维护、修理、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燃气管道施工保护,防范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持续推进瓶装液化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燃气企业抓实用户安全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做好用户末端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领域
近期,随着季节交替,流感患者增多,医院门诊接诊及住院人员增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风险增大。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大型综合体、商场等各类群众性活动现场和剧本娱乐、文博场所、温泉冰雪、影剧院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消防安全风险较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受生产经营活动提速影响,生产企业和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压力加大。随着气温升高,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增加。二季度进入雨季后,因空气潮湿,易发生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部分老旧小区因电气线路老化,电气火灾风险较高。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四名一文一传”场所、临街商铺、生产企业、物流仓储、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城中村出租房等重点部位和村居民住宅、宾馆饭店、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等福利机构、学校、医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查处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九、特种设备
随着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新员工和转岗工人较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不断累积。存在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松懈、压力容器和管道带“病”运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等风险隐患。五一假期期间群众出游出行活动频繁,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等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风险增大。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