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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技术管理与对策措施

[日期:2023-05-07]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238次

一、安全对策措施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安全对策措施是要求设计单位、生产单位、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生产经营、管理中釆取的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预防事故和保障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的对策措施。

1.制定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原则

在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

当安全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任何事故和危害。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不得留给用户去承担),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3)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或实施时,须釆用检测报警装置、瞥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釆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4)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釆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2)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1)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釆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遥控作业等。

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釆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3)减弱。在无法消除和难以预防危险有害因素的情况下,可釆取降低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加设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釆取降温措施,设置避雷、消除静电、减振、消声等装置。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与人员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5)联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联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的发生。

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3)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1)针对性。针对性是指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通过辨识与评价得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后果,提出对策措施。

2)可操作性。提出的对策措施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设计、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因而对策措施应在经济、技术、时间上是可行的,是能够落实和实施的。此外,应尽可能具体指明对策措施所依据的法规、标准,说明应采取的具体的对策措施,以便于应用和操作,不宜笼统地以“按某某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作为对策措施提出的依据。

3)经济合理性。经济合理性是指提出的对策措施不应超越国家及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技术水平,按过高的安全要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即在采用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考运到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以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为依据,结合评价对象的经济、技术犬况,使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与工艺装备水平相适应,求得经济、技术、安全的合理统一。

(4)对策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设计规范的规定

在评价中,应严格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2.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 ’

在考虑、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且企业落实后,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

(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使之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危害。

(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3.安全对策措施的内容

安全对策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厂址及厂区平面布置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气安全对策措施;机械伤害对策措施;有毒、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有害因素的控制对策措施);其他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安全色、安全标志、特种设备等方面);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知识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事故和灾害类型越来越复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越来越严重,给人类的心灵留下了难以抹去的伤痛。因此,人们对事故和灾难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和强烈。如何主动地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使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事故和灾害的种类很多,如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对于种种不同的事故,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这里仅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国家为此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生产事故和灾害在客观上存在的多种不确定性以及生产力水平的状况使人们在一定的时期内的防护能力不尽如人意,生产事故和灾害难以杜绝。为了避免或减少讲故和灾害的损失,应对紧急情况,就应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才能在安全生产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反应迅速、措施正确。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便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无论对于各类企业(尤其是事故危险性大的企业)保障安全生产,还是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社会公共事务安全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预防和正确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或灾害,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针对各危险源、危险目标制定应急措施。为正确及时地应对重大事故和灾害,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政府应建立其辖区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灾害而制定的。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釆取的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作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的条件之一,其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是指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预测本单位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的类别、危害程度,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灾害,在其一旦突发时,如何组织抢险和救援而制订的方案。制定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以及现有的针对各危险源和危险目标的应急施,及时、有效地指导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应急救援组织行动的指南,在整个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近几年来,有不少生产经营单位已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这些预案在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很多预案的框架结构与层次不尽合理,目标、责任与功能不够清晰、准确,运作程序缺乏标准化规定。为解决这些问题,2004年4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6年9月20日,发布了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并已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了总体框架和思路。

3.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就不完全一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订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界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束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4.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政府为减少事故的社会危害、及时进行事故抢险、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的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高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协同配合、资源共享”的原则。

目前,我国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的建设也刚起步。随着生产社会化的不断深入,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保障我国经济快速稳健发展和构筑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对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提出了要求。国家将在现有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用两年的时间,分三步建立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第一步是在半年内组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等国家级应急救援机构;第二步是在一年内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和公众安全等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第三步是组建区域救援队伍和各级地方应急救援机构。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进行事故抢险,但仍无法控制事态时,就应及时向政府请求外部应急救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按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不同的响应等级,对事故实行分级响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Ⅰ级为国家响应,Ⅱ级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响应,Ⅲ级为市、地、盟响应,Ⅳ级为县、区响应。

不同的响应等级对应不同级别的应急救援工作机构和指挥机构,同时,国家和地方也建立有若干应急救援组织,以应对不同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这些不同级别的应急救援工作机构、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组织组成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行体系框架如图3—1所示。

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虽然人们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环境因素、设备因素、人为原因等不安全因素的客观存在,或由于人们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认识不足,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当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御事故灾害蔓延和减轻灾害后果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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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已初步认定的危险部位和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对所有被认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或场所,应事先进行重大事故后果定量预测,估计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的状态、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及设备破坏和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爆炸、火灾、有毒有害物质扩散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周边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

所以,如果在事故和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订周密的救援计划,组织、培训精干、专业的抢险队伍和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设施,就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有效的应急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及时进行灾害后的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以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综上所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釆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2)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

生产安全是“人一机一环境”系统相互协调、保持最佳“秩序”的一种状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将事故控制在局部”是事故预防的两个关键点。从事故预防的角度来看,事故预防应由技术对策和管理对策共同构成:

①技术上釆取措施,使“机一环境”系统具有保障安全状态的能力。

②通过管理协调“人”自身及“人一机”系统的关系,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

値得注意的是,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对生产安全所持的态度、人的能力和人的技术水平是决定能否实现事故预防的关键因素,提高人的安全素质可以提高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可靠性。

2)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事故损失控制的两个关键点。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来看,事先对可能发生事故后的状态和后果进行预测并制定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

①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处理。

②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

③能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

④同时又能及时恢复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要定期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只有这样,才能在事故发生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投入救援行动。

综上所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特点

(1)科学性

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实行领导与专家相结合、多方参与的方式,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以科学的态度制定出严密、统一、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才能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有科学性。

(2)实用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适用、便于操作,起到准确、迅速控制事故的作用。

(3)权威性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工作,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工作的管理体系、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权限、各级救援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等,确保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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