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员工作内容:
负责定期对矿山企业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参与制定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危及工人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了解作业场所劳动安全条件变化,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在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事故和违章违纪的统计上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如建筑施工安全员要参加住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取证;道路运输单位安全员要参加交通运输系统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危险品、矿山及其他单位安全员取证由政府安监局负责。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员管理人员报名资料:
1、本人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1、煤矿火灾的分类及危害
根据引燃源的不同煤矿火灾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煤矿火灾根据火灾发生的性质也可分为原生火灾和再生火灾。
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及其所在巷道的风流流动方向的不同,煤矿火灾为又可分为上行风流火灾、下行风流火灾和进风流火灾。
煤矿火灾的发生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人员伤亡、矿井生产接续紧张、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环境污染。
2、煤炭自燃的必要充分条件
有自燃倾向性的煤被开采后呈破碎状态,堆积厚度一般要大于0.4m;
有较好的蓄热条件;
有适量的通风供氧;
上述三个条件共存的时间大于煤的自燃发火期。
3、自然发火的过程
潜伏期、自热期和燃烧期。
4、矿山内因火灾防止技术
①灌浆灭火②阻化剂防灭火③均压灭火④惰气压注灭火⑤新型凝胶灭火⑥泡沫、干粉等
5、矿山外因火灾防止技术
⑴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产生和存在
⑵尽量不用或少用可燃材料
⑶防止产生机电火灾
⑷防止摩擦引燃
⑸防止高温热源和火花与可燃物相互作用
6、火区封闭技术
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7、火区启封技术
锁风启封火区(分段启封火区):用于火区范围较大,不能确认火源已经熄灭。
通风启封火区(一次性打开火区):用于火区范围较小,确认火源已经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