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明市官渡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经官渡区人民政府同意,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其中,战斗员岗位25人、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5人。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162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体型端正(BMI17.5-30),无残疾,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4.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术资格(如特种装备操作、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报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需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3年以上,且通过大队驾驶技能考核合格。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录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有专职消防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从业(服现役)时间计入定级时间;退役军人及具有中级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非正当理由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
6.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性质和用工形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不定时工作制度。从事一线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通信员和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工作职责,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要求进行管理,24小时参加执勤备战。
四、劳动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