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发展集团”)成立于2018年5月,是红河州国资委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从事全州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是红河州资产体量最大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依托实业发展、资本运营“双擎”之力,统筹推进实体化运营、市场化发展、集团化管理进程,持续深耕开发投资、综合交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城市运营、自然资源开发、医疗健康等领域,企业发展活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积极打造干事创业、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司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加快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由红河发展集团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岗位涉及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各单位招聘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简历投递邮箱等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与红河发展集团及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红河发展集团及下属单位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开除学籍的;
(5)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9)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10)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3)其他不符合红河发展集团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