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必备安全常识
一、什么是高处作业?
凡在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二、 高处作业基本安全常识
1、根据常见高处作业伤亡事故有:临边高处作业、洞口高处作业、攀登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操作平台高处作业。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裤脚口要扎住,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者,禁止上岗作业。
4、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梯子必须符合《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2007)及《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2007)标准规定,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掌扶。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可靠。
5、高处作业时,高空作业平台、洞口四周和临边作业的临边方向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标准必须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脚手架外侧和防护栏杆上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质量和现场配备必须符合《安全网》(GB5725-2009)规定。
6、在高空、悬空作业的部位,作业人员可能发生坠落的危险时,必须系挂安全带。使用的各种安全带必须符合《坠落防护 安全带》(GB6095-2021)标准,安全带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栓好保险扣、不能栓在不牢靠的活动部件上,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安全带的完好性,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止安全带被电焊火花灼伤、被锋利的物件磨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