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云南省锅炉水处理作业证的培训通知
一、锅炉水处理作业证的核心定义
锅炉水处理作业证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主管机构)对符合培训考核要求的人员核发的,证明持证人具备工业锅炉、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水处理系统(含水质监测、药剂投加、设备运维)安全操作、水质管控及相关应急处置能力的法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是从事锅炉水处理作业的必备资质凭证,直接关联锅炉运行安全(防止结垢、腐蚀、汽水共腾)与能效稳定。
二、持锅炉水处理作业证可从事的工作范围
持证人的工作范围严格限定于 “锅炉水处理系统操作及水质安全管控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水质监测与分析:按照《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电站锅炉水质》(GB/T 12145)等标准,定期采集锅炉给水、锅炉水、凝结水等水样,使用滴定法、分光光度法或水质分析仪检测水质指标(如硬度、碱度、pH 值、溶解氧、氯离子含量),记录检测数据,判断水质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三、锅炉水处理作业证的报名条件
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及《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报名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缺一不可:
年龄要求: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 60 周岁、女性 55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锅炉水处理作业中的水质管控与设备操作责任,快速应对水质异常或设备故障风险;
健康要求: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锅炉水处理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文化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理解锅炉水处理安全技术文件(如设备使用说明书、水质标准、药剂安全手册)。
四、锅炉水处理作业证的考试内容
考试实行 “理论知识 + 实际操作” 双科考核,均需达到 70 分及以上为合格,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具备资质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一)理论知识考核(闭卷机考)
法规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相关条款)、《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电站锅炉水质》(GB/T 12145)及锅炉水处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专业基础:锅炉水处理原理(结垢与腐蚀成因、水处理方法分类:软化、除盐、除氧)、水质核心指标(硬度、碱度、pH 值、溶解氧等)的定义与影响、水处理设备结构与功能(离子交换器、反渗透装置、除氧器的工作原理)、水处理药剂种类(阻垢剂、缓蚀剂)及作用机制;
安全知识:锅炉水处理常见风险(水质超标导致结垢爆管、药剂泄漏引发灼伤 / 污染、设备超压损坏)及预防措施、化学药剂安全管控(储存禁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防护服、护目镜、手套)、设备操作安全(压力设备启停规范、电气安全);
管理实务:锅炉水质检测流程(取样方法、检测步骤、数据记录规范)、水处理设备运行参数监控与调整、药剂配制与投加计算方法(如按水量计算药剂用量)、水质异常原因分析(如硬度超标可能的树脂失效、管路泄漏)。
(二)实际操作考核(现场实操)
基础操作考核:水质检测实操(使用滴定管检测水样硬度 / 碱度,或操作水质分析仪检测 pH 值 / 溶解氧,准确读取并记录数据,判断水质是否合格)、水处理药剂配制(按给定工况计算药剂浓度,规范称量、溶解、搅拌,制备合格药剂);
设备操作考核:模拟水处理设备操作(离子交换器的反洗→再生→正洗全流程操作,监控进出口压力与水质变化;反渗透装置的启停操作,检查膜组件状态与产水流量)、加药装置操作(设定加药剂量,启动加药泵,监控加药压力与流量);
应急处置考核:模拟锅炉水处理突发情况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硬度超标(分析可能原因,如树脂失效,执行树脂再生操作)、加药泵突然停转(切换备用加药泵,调整加药参数)、水处理设备管路轻微泄漏(关闭相关阀门,更换密封件);
安全规范执行:考核全程需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如作业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服、护目镜、防滑鞋、耐腐蚀手套)、药剂配制时避免洒落与接触皮肤、设备操作前检查压力 / 电气安全、作业后清理操作台,妥善存放药剂与检测器具,填写水质检测记录与设备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