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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保育员资格申报须知

[日期:2019-05-27]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1807次

2019年云南省保育员资格申报须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对保育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必须持证上岗”的精神,逐步提高我们省幼儿园保育员持证上岗的比例,提高保育员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根据广大学员需要,现再将举办2019年保育员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内容

幼儿园是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保育工作不仅要为幼儿提供良好、有序、规范的养护和保育,还要创设适应幼儿的环境,让幼儿从最贴近生活的保育工作中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关心。此次培训将聘请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从保育员职业道德、保育员基础知识、幼儿园的清洁与消毒、幼儿生活管理、幼儿教育活动配合、幼儿安全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以达到通过培训,提高民办幼儿园保育员专业技能,使已从事或准备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取得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升我们省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


二、培训对象与报名要求(能达到任一条件即可报名)

(一)培训对象

云南省各级幼儿园已从事保育工作、未取得保育员资格证的人员或欲想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的社会其他人员、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学生。(二)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 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2)学生证或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3)《工作证明》

 (4)一寸蓝底证件照片6张

以上所提供材料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建档和发证。三、培训及鉴定时间

培训及鉴定时间:理论和实作培训共40学时,鉴定半天。(短期集中培训4天)

  注:报名达到35人开班,请各位给予谅解。

(一)课程安排

说明:各个级别的内容相同,程度不同。

(二)考试鉴定

培训达到规定学时的学员,就地组织职业考试鉴定。本职业鉴定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具体鉴定内容如下:

职业名称:保育员

等      级:初、中、高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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