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一、考证类别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证要求
(一)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3、氯化工艺作业:
4、硝化工艺作业:
5、合成氨工艺作业:
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7、氟化工艺作业:
8、加氢工艺作业:
9、重氮化工艺作业:
10、氧化工艺作业:
11、过氧化工艺作业:
12、胺基化工艺作业:
13、磺化工艺作业:
14、聚合工艺作业:
15、烷基化工艺作业:
16、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
17、电石生产工艺作业:
18、偶氮化工艺作业:
19、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20、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
为落实国家安全政策法规的要求,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新员工、继续教育员工,班组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危化品管理人员,包括厂长经理、生产厂长经理、仓库保管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一线员工(危化品操作工)、危化品采购人员等。
化工泵火灾事故类型及预防措施
化工泵火灾事故可能涉及以下几种类型:
1. 泵轴承部位火灾: 当泵轴承处于高速运转状态时,由于摩擦、磨损或润滑不良等原因,可能导致泵轴承部位的火灾。
2. 泵密封部位火灾: 泵的密封部位是火灾发生的薄弱环节,如果密封不严或泄漏,可能导致泵周围的可燃物质与热源接触,从而引发火灾。
3. 泵电机部位火灾:泵的电机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关键区域。电机过载、电缆老化或短路等问题可能导致电机部位的火灾。
为了防止化工泵火灾事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定期维护和检查:对泵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包括轴承润滑、密封检查和电机检修等。确保泵的各个部位正常运行,减少火灾的潜在风险。
2. 合理的泵选型和安装:在选择泵时,应根据工艺要求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泵类型和材料,并确保正确安装。合理的泵选型和安装可以减少泵的故障和火灾风险。
3. 密封性能和泄漏监测:保持泵的密封性能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泵的密封部位,防止泄漏发生。此外,使用泄漏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泄漏,避免泵密封部位的火灾。
4. 电气设备安全: 对泵的电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电缆、接线和电机的正常运行。避免电机过载、短路或老化等问题,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5. 员工培训意识提高: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泵的安全操作和维护要求。提高员工对火灾风险的意识,学习如何正确应对和报告潜在的火灾危险。
6. 应急预案和消防设施:制定和实施适当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喷淋系统和紧急停机装置等。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的应急响应。